10月29日,本报从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得悉,因为存在未严厉依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范做施工,形成事故隐患的行为,江苏中益建造集团有限公司近来被处分。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造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宅城乡建造体系行政处分裁量基准》第C1667000A010条
违法现实:江苏中益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街区SY00-0001-03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32项)(1#住宅楼等16项)的总承包单位,本机关2023年8月16日执法检查时发现,1.施工现场9#楼4层临边处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捍卫规范》(DB11/945-2012)第2.7.1条的要求;2.施工现场地下一层一220V照明镝灯间隔地上高度缺乏2.5m,不符合《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2条的要求;3.施工现场地下一层部分电缆线沿地上明敷设,未采纳牢靠的保护措施,不符合《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捍卫规范》(DB11/945-2012)第2.10.6条的要求。江苏中益建造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严厉依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范进行施行工程,形成事故隐患的行为。江苏中益建造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案中违背了3条技术规范和规范,未违背强制性条文,本案未发现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情节。
处分根据:《北京市建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宅城乡建造体系行政处分裁量基准》第C1667000A010条
据天眼查显现,江苏中益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9日,注册地坐落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科技创业园科创路101-208号,一致社会信誉代码为1X8,法定代表人为邹必祥。(文中国基建报 夏明辉)